河南省國防科工局關于換領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河南省永聯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
2010年,我省民爆銷售企業的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即將到期,需要換領新的銷售許可證。為做好此次換證工作,根據《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此次換證工作,要嚴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要求,準備完整的申報材料并及時上報。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換證申請文件(一式3份);
2.《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倉庫管理人員、銷售人員、押運員、駕駛員)經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培訓取得的安全資格證書或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檔案文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7.所有申報材料請裝訂成冊,于
三、各市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做好此次換證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并簽署意見。
四、我局將按規定對部分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換發新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換發新證。
聯系人:段新旺(聯系電話:0371—6550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