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防科工局關于
全省民爆行業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
緊急通知
豫國民爆【2011】27號
各市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汛期工業、通信和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工信廳安函〔2011〕426號)精神,為有效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各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汛期暴雨、洪水、強風、泥石流、雷電、高溫等自然災害對行業生產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認真抓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將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生產和經營安全。
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一是各民爆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均衡組織生產,對超能力、超定員、超定量和超規定時間生產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二是汛期高溫、強風、雷電、暴雨等天氣多,各企業要適時調整生產作業時間,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程,強風、雷電和暴雨等惡劣天氣要停止生產、產品不應進行搬運作業。三是各企業要加強對產品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民爆產品丟失、被盜和被搶,禁止超量儲存,禁止將收繳的非法制造物存入倉庫。四是繼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要進行更加認真細致的自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暫時整改不了的生產線必須停產。五是加強對可能造成水體污染的生產原料、輔料和半成品、產品、廢料的儲存堆放管理和有毒有害物質排放管理,防止泄漏、溢流或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造成嚴重影響的污染事件發生。六是各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區域內民爆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將安全生產的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三、制定應急預案,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各部門、各企業要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實際,完善防范洪澇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做好必要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的儲備、調度,逐級落實各項應對措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四、加強應急值守,嚴格事故報告制度
各部門、各企業要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加強與地方氣象、地震、水利等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汛情動態,及時協調處理因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保障信息渠道暢通,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